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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ember 11

    !Feliz Dia del Unico!


    安东尼教我的第一句话是,Nada es para siempre. 这个男人真是一点也不浪漫啊。

    饭饭说她收到了北方寄的柿子两个,在广州温暖的天空下哭了起来,说不如归去吧。想想去年这个时候,我们才刚认识,每个星期一起唱歌的热度,到她远下广州,到我离开大院,不过就是半年而已,却仿佛认识了许多年。

    谁说不是,见证她从阅人无数的单身,到恋上佛山人,到南下广州,再到如今唏嘘向我们诉说“想回来”这半年的,是我们。在恋情面前,人脑的时钟会错乱,一点也 没错。每每结束一段回忆,之前的人和事都像失忆了一样,可怕可怕,也实在不应,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身在热恋中的人,毫不犹豫地上一段清零,3年就好像不 过是3日3夜,而6个月却仿佛过了千年,我也如是。

    不知为何,最近醒来总是在一片黏糊的梦中,好像Dali的时钟,我的时间感也越来越低 了。梦见过准备从Belgica起飞,坐上了去Seville的飞机,却没带钱,紧张得醒了;梦见过莱顿,就好像一片橙色海的温暖,发现是自己在上 babbel.com学西班牙语,念着 mar de naranja,辗转反侧醒了;今天早上梦见在Carve的小说里,两个黑桃杀人的故事,难受地醒了。

    反正是要醒,对梦的接受程度就宽广了很多,对醒来的方式也就不介意了。

    就是这么的一个衰人,从小接触到鸟语,要学的第一句话总是那句。我自己学的第一句西语也是,Te quiero.

    说起来,中国人的“爱”字很复杂,有点像友,又有点像巢,有保护还有情愫…不像规规矩矩的罗曼 人,Ich liebe dich,把主体-投射-客体分得轻轻楚楚,第一个字是“我”,让人马上想起了认真兮兮的德国人在表白,那样子多有趣。拉丁人却是把“客体”的你方在前 面,Je t'amie我不清楚,意大利人说Ti amo, 都是放个宾格的你在前面,把“我”字省略了去,直指目标,多么炽热~不过西班牙人却不说Te amor, 而是Te Quiero,u are what i want, or simply i want u..如此可爱的性格啊,说是单纯还是直接好呢?

    我多次想起Jero和Paco在聊女人时的简单明了劲头,就会很想哈哈大笑,那两人的样子就像FCB的球员,一传一搭,目的是进球,一点不给你什么风花雪月的余地,更没什么掩饰,尽管看起来很美。

    要说quiero是爱,中国人大抵99%都不会同意。不过,浓情对白背后的背后,还不是力比多永恒的魅力么,两者都是殊途同归,也没什么高下之分。我说我喜欢阿根廷队的球风,安东尼总是很鄙视地说,呸(这是我想象的词),“懂足球的人最讨厌的就是意大利和阿根廷队了,这两个队一点也不能给人足球的快感和美感。”

    然后我说,咦,为何我觉得相反,这两个队的球最有意思?反而觉得英国和西班牙的球最难看,他再狠狠呸了一次。。。。。

    原谅我这个证明的方程式写得太长了。想说的不过是:因此,围城外的人没什么可着急,围城中的人不要觉得自己就已经被吊死了,单身双身,幸福悲伤,不过是循环论证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同理,光棍节属于每一个人,光棍快乐~

    不过无论是如饭饭的“要归来”,还是如我一样“想走”,都是应该马上行动,因为豚豚转转回原点没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想了没做会后悔而已。

    Para mi mono Antonio, Feliz el Dia del Solo!

    August 26

    时光就变成了烟



            “她9点多就睡了,现在不知道是饿醒了,还是6小时前的咖啡作祟,手脚头顶都软绵绵的,但是心里的黑洞却清晰得像一把尖刀。她坐了起来,又躺下,再坐起来,蹑手蹑脚走到了客厅,再折回来拿她的手机和黑色毛毯。她裹着毛毯光着屁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翻着手机里的通讯录想给人打电话,却想不到任何人,更惨的是她其实想不到要说什么。”
            于是她又再一次打开了电脑。她想起一个摄影师的话,还有一个她最近喜欢作家的小说。西班牙人卡洛斯·萨丰写了2本可以让自己不朽的小说,La Sombra del Viento,以及 El juego del Angel。小说里的主人公都在写小说,因为写小说,他们永远活着,年轻时的梦想与纠葛都不朽,会有无数热泪盈眶的灵魂继续他们的方向,尽管作为作家,灵魂早已交给了魔鬼。
            
            “这次她为自己想到了一个词,triste。这个词简简单单不过就是sad,但她老觉得这词美得不行,特里斯蒂,好像巴西人歌谣里不老的灵魂。半夜惊醒,她忽然真的就想到了这个词,她真真切切觉得了,这叫悲苦。”
             她回想从小到现在忧愁与哀伤。她在ktv唱二十二时差点在全家人面前哭出来,因为一句,“常会想到,那年她一十二”;她在写毕业论文时,看Ghibli的魔女宅急便,看猫的报恩,为一个女孩和猫男爵的可笑舞蹈,看到泪下来。那么也许,现在也没有什么不同,不过是万千次感伤中的又一个小波澜。只不过,从第一次听别人说“你的两个眼睛下面,都有泪痣”,她就好像给自己下了诅咒,于是才会在这相安无事的夜里,在客厅的黑暗里盯着屏幕,抱着一卷纸巾哭起来,多么像一个忽然爆发的中年妇女阿,多么像,小津安二郎镜头里的那些脸。

            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又怎么能拿着命运?张玮玮,我真的不明白。
            但我大概能知道,时光怎么就变成了烟。看看她吧,在她等待25岁生日战战兢兢的日子里,她急切想为自己那些数不清的惊醒瞬间写点什么。有上千个动词出现在眼前,关于时光。她好几次想大哭一场,在计程车里,在男人的臂湾里,在一场音乐会结束时,在家里舒服的沙发上,再看一次龙猫时,被人骗被人称赞被人笑话的任何一个时刻。 直到她从杂志上看到一个词,叫不忍。她想,对自己什么时候能仁慈?也许那些过去,确实再也没有什么回忆的必要了,算了吧!

            原来年少恐惧的那个时刻,也可以来得那样自然。就像她记得,仍然记得Garcia Maquez和El Amor en Los Tiempos Del Colera,毕竟是她最喜欢的小说阿,虽然她现在如此厌恶哥伦比亚这个名字。小说里有个人,在大海边大喊,说要永远年轻,如果老了,他就去自杀他就去死。那是她第一次读到关于年华老去的独白,那么震憾她的心灵,也许那个十几岁的她就已经和我一样有了一颗老灵魂。但是她记不清那人的名字,有时候,她的想象会融进一个穿着黑色中山装学生服的年轻人,他手拿着坚硬的棕色皮书包,那个瘦弱的日本少年,三岛由纪夫Yukio,也是这样在时光的海边骚动,叫嚣。其实震撼不在于恐惧老去,而是当你能平静接受现实与时间之时,才是真正老去之时。那些人们,都是不愿老去的精怪阿。

            要是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的,“遗忘书之墓”的命运之书。她会挑上了哪一本呢?这是卡洛斯·萨丰创造的幻想世界里的,最大贡献。在一个堆满被时间遗忘之书的迷宫里,你第一次挑到的书,你要永远保存,让他永远有活力,永远青春。这多少是一本属於你命运的书,改变了你,你也会通过书改变一些人一些事。卡洛斯·萨丰说他选了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还是马丁霍述尔,合起来,是David Martin。你看这人,多么野心勃勃要当个最好的故事大王。那么她会挑了哪一本,想了个遍,这必然是个随心情而定的选题,她啊她,要得太多!等于从来没有选过。

            第一个晃过她脑袋里的是卡森麦卡勒斯,但是不可能啊。她又想了想,会不会是加西亚·马尔克斯?也许,是第一次在新华书店里发现的那本书,蓝色的边框,“背影”,不是朱自清的背影。是那个爱上了西班牙灵魂的背影。那时她才7岁,我的天阿,她就知道了第一个西班牙的单词,Jose。你可以说她从此上了西班牙的当,但是她爱的是Echo。Jose不过是千千万万西班牙人都会用到的姓名,她给了他一个名字,荷西。
            为何女人的时光,必定是与爱情与男人有关呢?上帝创造的这种生物阿。如果让她为自己的每一年写一个关键词,她肯定全能用男人的名字命名。而24岁时的此人此物,此情此景,也不过是荒凉时光的一片芦苇?雨季过后,可能又会是在别处了。几年后,以后再读此时文字,那个名字不过就是回忆,对自己年华的回忆,唯此而已。
            谁叫我们谁也抓不住呢。Es La Vida,或者,Nada es para siempre.
           
            从此她永远活在了24岁,活在等待25岁的时光旅程。她叫陆可可,是一个密码,是一个男人偶尔敷衍,却深深进了她心里的名字。她永远年轻,又永远年老。让她代替我活在,这永远的24岁。 

    August 15

    只写一个人




















    要说张北莽原音乐节的话,写了2天,已经写得够多了。但却还有一个人没写。

    其实我没哭,只不过好几次感觉眼泪快要落下来。

    但不是,“那杆枪被你扔了,我也没有说我用不上那玩意儿,我要用它去杀某个人。”尽管那一刻我分明想起不久前的昨天,昨天,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也不 是,“你若是要嫁人不要嫁给我,因为我和你一样要得太多。”有个女孩就那样举了半个多小时的电话,在每一首歌的空隙兴奋地对那边说左小诅咒太棒了,又在每一首歌中,满脸是泪。不是那一刻,尽管我想到了5年前的自己做过同样的事,在迷笛的最后时分,痛仰的最后一首歌时,打电话给某个人。

    我已经柔软得太多,所以不再为歌词里的你的我的悲伤而动容。

    只是那天看完了谢天笑,三天积累的疲惫都到了极点。站在黑冷的莽原,和摄影师聊着一些琐碎的时光。忽然他说,那边是万晓利吧,两人就急急地往那边赶去。到那里的时候,已经在开始唱《流氓》了吧,一屁股坐在泥地上不想继续拍照,我想,就这么听吧。

    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女儿美不美。
    爱恋伊,爱恋伊,愿今生长相随。

    前排的记者、工作人员都坐了下来,蓝色的灯光打在一群人脸上,是静的,似乎能听见身后一群乐迷的心跳声、呼吸声。一首说渴望的歌,在万晓利的吉他和嗓音里,却是那样平静而温柔。没有过去,没有将来,就是这样静静听一首女儿情。

    万晓利的琐碎,万晓利的吉他。没有所谓的忧伤。生活本身的复杂,并没有单一的一个鼓点,真能击中我。你像狂热的偶像一样,砸我吧狠狠捅我一把,叼着烟,穿着花衬衫,但是我就像那厚厚的干裂牛皮一样发不出一个音。也别再怪模怪样地给我唱歌了,我宁愿自己一个人默读你的诗,在北京桑拿天车水马龙的午夜,所有人都睡了,有点凉,这点凉也可以变得更像错觉。

    还是给我说说你的生活,说说每个简单的心情起伏吧。那样我会想念,几年几年前的夜晚。

    尽管我已想不起,那晚接通我电话的那端,那个你是谁。

    我,2003年第一次去迷笛。知道了痛仰,知道了脑浊,到如今,即使高虎千变万化唱起了在路上唱起了凯鲁亚克,我还是恨不起来;雕塑公园那次迷笛,我只听到了浪浪浪,就再也没有忘掉沙子和刘冬虹。我们每个人都是从走进某次音乐节、某次演出的当口,上了谁的瘾,上了谁的当。到最后,只是爱上了破不了的青春。

    听不惯民谣,那时我是那样激烈的一个人啊,容不下生活本身。但今天,我所有爱上的都是我自己本身。只想好好看看我自己,好好看看生活。我谁也不要。

    June 01

    Faye Wong, Faye Wong,多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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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重新开始听,小时候那些流行歌。端午太闲,打开安东尼的电脑,想为我的人生她的人生寻找一点交汇。

    1989,王靖雯。第一首广东歌曲,就是我的心头爱。无奈那天,一个转身,不哭泣不乞讨。张望着寂寞长路,或许比当天更好。也许人生沧桑,新艺宝的第一张第一首,竟然就是寂然的怀旧。年纪轻轻就如识遍愁滋味,还以为自己早已跨过千山万水。

    1990年,一句怀旧,切中我心——多得他,不再爱我。

    王菲的低音缺憾,一听就觉,毫无技巧。但就是这一首几乎要走音破音的歌,于我却是如此荡气回肠。I am only human,要活得清楚,不需那点恋火——我抽着一根背叛的Sobraine,粉红色的,满脸是眼泪,当听到这一句。屋外似乎灯火阑珊意正浓,屋内一片漆黑正如我心。然而希望与无希望,不过是人的妄念,烟丝一点一缕,才是生活的本质;此刻此处和这样一个我,才是生活的本质。

    1993年,才是人们熟知的王菲广东话歌曲时期。执迷不悔,冷战,如风,Summer of Love。最后是我曾经的最爱——回忆是红色天空。

    因为第一次听,是在初一时,1996年。我的初恋。

    勉强与你,到底终会,在热烈后变飞灰口口声声说爱,口口声声那些爱的语言,口口声声吟唱那些复杂的关系,似是明白。13年后才发现,“从来没有看清过这片沙漠。”到底是循循环环,还是永远无法长大?遇见海,他穿一件淡蓝色衬衫,此刻却连恋人的面孔都已忘记;是在秋天,唱着这个Summer of love,热浪浪再接浪此刻却只能想起放学时燃烧得火烫的,四时天空斑点百合还有我的面孔,到底是快乐还是焦躁?

    又见那天色,染着夕阳红。像你于身边,炽热地重逢然而,就是如此,到了2009年。几乎再没有听过王菲,仅仅,需要怀旧时除外。

    或者说,我再没有认真听过中文歌,彼时开始。与我炽热地相遇的,是Nirvana,是Tori Amos,是恶俗文艺青年的不归路。此时的王菲,恋上窦唯,开始成为Cocteau Twins。有天清晨,在朋友家中,听半途而废。朋友问我,U seems really like this band,我说,hard to explain,他笑我不愿意解释。而不正确实如此么,hard to explain

    Hard to explain, on all my memories of love, my cantonese old songs complex.Hard to explain, on all the emotion and feeling i come into and encounter with. Lust,  Love, Hatre, Betray, and Obssession. Needs and Abandon.Everyone feel the same, for ur own, but just hard to explain.

    而最后不过,要不痛痛快快地哭个够,要不干脆向他低头。是啊,我们谁都知道,面对肆虐的情感洪流,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当机立断,二是,顺其自然。

    不过软弱的我们常常选择后者。

    从1996年到如今的13年来,我似乎一刻都没有荒废。我听了无数的摇滚乐,背下了索德格朗为数不多的几首诗,读完了所有的毛姆和麦卡勒斯,看了为数不多的几步阿莫多瓦和大岛渚。从阅读、跳舞、写字到摄影、劈酒,拥有数不清的不深不浅的爱好,做一件事想做到完美,却又随性地半途而废。

    体会过暧昧,知道什么叫失落、空虚、游戏、深情、疯狂、付出、焦灼、冷淡。亲眼见证背叛,也亲手制造过离合。听到了无数的情话,听到过两次巨大的谎言,两次逃离的用词两次如出一辙——我们先分开几天,冷静冷静吧。终于对情欲张狂有一星半点的体会。经历过一次全心全意地付出,有两道看不见却为所有人知晓的伤口。每一次都是昨日缠绵今日分离。第一次,是在11:30,我打开MP3,听Manson的This is a New Shit,直到6个月后,才敢听一句中文歌词。第二次,是在23:50分,我沉沉睡去,醒来时却觉得一身轻松,听了1个月的张震岳,收拾东西,搬家,见到女人赤裸裸地出现在我曾经的房间,愤怒,再到无所谓。

    快4年后,有陌生人在博客里写,我想起这个姑娘,希望她能得到这种幸福。我见到曾经身边人的朋友,告诉我,给自己留点余地吧,别把自己当情场女战士。我震撼得说不出话,13年来难道我一直都是如此幼稚和愚蠢,我反省自己,我努力做到全身而退,我努力笑笑无所谓,I said i will go on this path, but u said i haven't got the jest.我不得不承认,当年那个情景,我从来就没原谅我其实也学不会原谅。尤三姐快意的剑,为何不是向柳湘琏。其实她聪明得很,一字一个怨恨,不过是让你更成为回归方程里的数据,男人失落时候,永远可以自我安慰的战利品。假装什么朋友呢,想索回尊严,怎么可能呢?!

    我打开电脑,想听Killers的Human,我点了2个月来第一支烟,想知道这股愤懑有何价值。直到我找到王菲,从头开始吧,来吧。是1997年的玩具。

    就算天空再深,看不到裂痕,眉头仍骤满密云。就算一屋暗灯,照不穿我身,仍可反映我心。

    让这口烟跳升,我身躯下沉。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丽的东西越不可碰。

    什么我都有预感,然后挣不开两眼,看命运降临,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

    我依稀记得,当年对此曲如痴如醉,却从来没明白个中含义。然而,2009年的5月29日晚上7:23,这一切是如此明白无误。是谁写我命运情纸??我想问我想问,我信我信我信,请来指点我迷津,或者让我狠狠K一顿。

    1997年王菲的玩具,摄影师为了拍封面,千里迢迢跑到老北京的胡同来寻这女人。女人肚子隆起,睡着醒再里面的就是今天的窦靖童,女人一脸快乐。不过几年后,风飞起风飞灭,窦唯烧车,再到让无数人纠结的某人。江河一去,纷纷乱乱,却岂能复返?

    如果非要排名,玩具,是我最爱王菲的一张专辑,尽管我想说,我从没爱过王菲,我们只是不得不经历过王菲。Anyway,1997年香港回归,王菲也回归到北京。那时候王菲不是神,是迷人。没有了广东话歌的生活气息,有点空灵,但不超脱。没到小红莓的境界,却有短短头发的精神。就是王家卫眼中那个完美的人儿,那个打扫梁朝伟家的任性女子。

    却也是因为,那年我听,是人生第一次失恋。我自己一个人跑到广西的北海去旅行,一路听着这张专辑,在火车上睡着了。

    人生没有重头开始,但我愿意重头再,听你一遍。

    May 18

    铁狮子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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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张照片:西安书院门的大树,北京金台西路)

    没有照片,这次我没有拍下段祺瑞执政府。就让它留在我心里好了,5月17号的这天。

    灯市口参加完婚礼,失魂落魄地走到东四。经过了Music Store,不情愿,却不知为何走了进去。Msuic Store,怎会有种重游故地,往事如烟之感。记得是2005年,在东四的街上,我怎样游魂般地过了冬天。

    话说婚礼,也没有照片。新娘美丽但低调,却有人将落寞大张旗鼓地描画在眼底,我见到了好几张这样的面孔,一直注视着,想拍下来,手却有点颤抖。那一刻放着张宇的情歌,她告诉我,她热泪盈眶;那一刻新娘缓缓走来,她在灯光的暗处抹眼泪;那一刻问你可愿意,我曾有一瞬间想起过我自己。不过婚礼总是乐事,尤其是小孩子一句愿新人“洪福齐天,寿与天齐。”仿佛四时的阳光一样温暖。杯盏间便能忘却了从前,那固然是别人的幸福,而我的快乐也可仅属我自己。

    于是徘徊间来到铁狮子胡同,段祺瑞执政府。找不到进路,却不愿放弃。那幢半带西洋味与民国衰败气的建筑,在高墙内,隐忍着,落寞着,却挡不住灵气。进进出出的老外,一身戾气,实在不是我喜欢的形态,但与这艳阳下的旧国政府遗址,确是百般搭配。而我,比他们更像一个活在北京的老外了啊。

    段祺瑞,北洋军阀,洪宪帝制到“府院之争”再到鞭子军入北京,段“讨逆”……辗转多少年。如今这一切再无人识,留在心里最远不过蒋介石孙中山,没有多一丝力气再溯10年。这一切应该是我熟悉不过的内容,但是如今心里只留有空空的情愫,只有我自己,只有我自己而已。将自己的心情比之军阀世代的传奇与凌乱,是自作多情,还是稚气?

    回头走到十字路口,马上想起了朱天心的《古都》。母国情节,还是原乡精神,我们绝无法再知。历史与爱情,我们都是一翻而过——从来都是,记住那些需要记住的,忘记那些需要忘记的。记不起段祺瑞,却能数过康熙乾隆;记不起昨日情节,却能永远记住18岁的相知,是同一原理。而朱天心的那个“你”,从未觉得台湾是家,却再清凉寺里找到家的怀旧与怀恋,也是如此?complex,complex,是难解的结。

    我的家在哪里呢?是我幻想中的北京城,还是曾经到过的Toledo?还是爸爸妈妈的梧州城?

    而是人生幻变不停,不过是佛陀考验重重,我从没在这迷幛中清醒,宁愿海角天涯,也不愿粗茶淡饭。

    一直寻找,所以一直迷失。

    May 13

    安东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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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有人问我,你爱他吗?哎,我还没敢想过这个问题。生活本身就已经让我困倦不已。

    那天穿了新的高跟鞋,脚很疼,忍着。就像每个现实的女人。

    那天晚上约在朝阳公园跑步,后来我摔了一个大跟头,膝盖都破了,却不疼。

    那天看了Woddy Allen的电影,关于Barcelona还是关于情欲,我不断发笑,说我不是christina, 十足十Vicky。

    其实我非不快乐,但也没有想象中轻松得抛开一切。你问的问题,我无法回答。

    我就像这卷KODA400,失焦得厉害,尽管,看起来很美。

    May 03

    Lost in translation

        想起了Scarlett Johansson,在旅途的时候。却是在华清池,没有注意看那句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却是看见了李商隐的这首万人熟知的《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Kyoto,西安,索非亚科波拉,还是李商隐。原来人的际遇和情感,总是轮回不断地相似着。不知为何,那一刻,我很想再重新看一遍《迷失东京》。仍然记得Jesus & Mary Chain的旋律,Just like honey, just like honey,那把阴郁低沉却异常温柔的声音响起时,Scarlett透明的脸渐渐在人潮中失焦。老男人上了出租车,带着拥抱的力度和温度,或者气味,看着东京在身边闪过。缓慢地驶向机场。
     
         曾经有人问我,这代表了什么?是寂寞,是情欲,还是爱?我那时说,孤独的人也许都知道吧——
         他拥抱了她,就像拥抱了他自己。
     
         在这旅途上相识的你和我。你要回Amsterdam,我在Brussels停下来。在短暂的一霎那,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愫。我想过问你,留一个你的MSN。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不过是无谓的希望而已,想抓住自己,抓住无数个流逝的我自己,而已。结果我什么也没说,只是下车以后,冲你摆了摆手。甚至,我连再看你一眼的勇气也没有,就急匆匆上了Tram。
        那是2007年,秋天刚刚到来之时。
     
    (to be continued,未完,我要写稿去了。)
    April 12

    绝望的姿势(1)

     
     
     
     
    Mju2给我的生活带来不少乐趣。
     
    为什么以前用数码,总想去拍那些肮脏的丑陋的生活绝望场景?
    胶片却不一样,生活的最表面,也能表现得那么郑重,那么强烈。
     
    为什么绝望的时候,会感觉无言以对?
    也许因为,最痛的时候反而不特殊,最痛的时候,你就发现了生活每一个破碎的片段本身。
     
    绝望的姿势,是那个要下班的卖艺者,收拾行装的一霎。是那个女孩,大大咧咧让我拍她美丽破洞的牛仔裤。
    是我举起相机的一霎。
     
    摄影就是绝望的,渴望抓住瞬间流逝的生活——爱情、青春、梦想和隐秘表情,并用否定的方式表现最浓烈的生活。
    就像生活中的那些痛苦,明明那么卑微那么渺小,却又那样轻易地,紧紧地,抓住了你的心。
     
    下午听到小老虎的Farewell,一句平淡的话,再次老套地,哭了。
    那些我们共饮光线/全部变成亮点/即使没有改变/还是希望重复
    想用一个不用说再见的再见,想用一个Farewell去诀别永远。
     
    脆弱的姿势是这样的——明明清醒,却无法完全摆脱悲伤,无法控制身体的报复。
    而绝望的姿势是这样的——心已经走远了,身体还在原地。
    明明不会回头,还是被这样温柔的一句话,感动了。
    April 08

    我的心,准备无限期关闭

    2005年冬天的时候我喜欢木马,因为一首歌,《如果要恨一个人,那就是我自己》。
     
    现在想想,这是多么弗洛伊德的一首歌啊。
     
    年后,不知怎的总想起当时情形。当时要看NARUTO,当时在大雪里感冒,在圣诞夜甩头,碎了眼镜。
     
    “我的心,准备无限期关闭”如果我这样说,请亲爱的你们放心,不要问我为什么,不要安慰,更不要惊讶,因为我在平静,你们的惊讶才让我不知所措。
    我早已不是2005年的“猫妖”(哎,多雷多熟悉又多陌生的一个名字!)
     
    或者再叫我石头花儿,或者我又常常盯着屏幕写不出字了。
     
    一切再重来。或许成功不再来,至少希望在我身边。
     
    (PS,我又犯了当初立下在博客不谈私事的誓言,对不起。看成我无言以对的自白吧。)
    April 03

    献给忧郁症的,四月五日

        四月的焦躁和悲伤,写在每一个人脸上。
        3月26,海子忌辰刚过,马上就是愚人节。6年前那天,张国荣从24楼一跃而下,人尽叹息。但是,曾经最让我伤感的日子,却是清明。从踏入4月的第一分钟开始,我就开始想起了他,我将msn签名档改成——Kurt Cobain, once again I miss U.
       
         豆瓣上各城市都有不插电的演出信息,“纽约不插电”的乐评更新得分外多;或许,通俗歌曲我爱摇滚乐之类,又有了大大策划一番的选题。对这个人的缅怀,总是张扬总是不能做到寂然于心——无论是对于每时每刻耳机里都塞着Come As U Are的颓废摇年,对于每年用Girl Where Did U Sleep Last Night悼念他的忧伤文青,还是对如我般,以为已经忘却他5年的凡人,均是如此。
         却是不同的。第一类人将他作为音乐理想、圣人;第二类人把他看成林林总总凄美的风景片段之一;第三类人,想起他时,满满的只有自己的回忆,扭曲了他的容颜。那天翻到了一篇乐评,有句话深深印到了心里——“我不是铁杆Nirvana 迷。我始终认为,Nirvana 的意外成名是摇滚乐、Nirvana 和Kurt 三重的悲哀。 ”
          自问一句,我是Nirvana迷吗?
          坦率而言,我不知道。我听过他所有的专辑,无论是最不Nirvana的纽约不插电,还是最Grunge的In Utero; 五年前,我曾因为他,与我爱的人吵起来,因为我曾真诚地为他流泪、真诚地相信,Cobain是神;还有就是,我一直想去西雅图。但时至今日,如果有人问我Nirvana是何方神圣,我却只会说,他们是一个被过度神化的西雅图乐队,他们的风格和那种风格代表的那种情绪,早就已经过时。
         
          肉身死亡,往往能换来精神的永恒。这是我敬爱的导师在解读希腊神话时,亲口告诉我的道理。
          但是,精神的永恒,难道不就是永恒地被曲解吗?
          无论是Countney Love,还是Foo Fighter,都是那么令人讨厌的存在啊。连我自己不也是么,侃侃而谈的情绪,除了把过度膨胀的自我不断阐释,还能对这个口口声声说爱的人,做些什么呢。独一无二的精神本就是与肉体相连的,永恒的精神,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误读,被他人所污的可怜吧。
          Kurt Cobain,不过是个被忧郁症折磨的可怜人吧。尽管有All Apologies这样的天鹅绝唱,也只是个随肉身而萎靡的男子。
     
     
           
     
     
    March 22

    Les Cendres du temps

       
     
           到了一定年纪,一定有些事有些人,你不想提也不想再见;一定有些小说有些电影,你不想去想,不想去谈。 
           是怕明明装得寡淡清高,却在一刹间就触了伤口,大笑大哭着了魔。即使只一夜。
           又或者,它们已成为你心中独一无二的声音,是你回忆的错乱密码,无法对任何人翻译。沉重,无力提起。
           只不过,不是非要四十出头才能诉当年。已成灰烬的时间,每个人都有。其实,假装冷静地忘却一个人,何其容易。我有一坛酒,名“醉生梦死”。
     
         我已记不起多少次看这部电影,记不起,每一次跟着张国荣念白时的心情,想必是大有不同吧。惟一知道的是,影片1小时30分多的时候,欧阳锋说:
        “我知道黄药师不会再来,但我还是继续在等,我在门口坐了两天两夜,看着天空不断变化。我才发现,虽然我来到这里很久,但是我从来都没看清楚过这个沙漠。以前看到一座山,我就想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但我现在已经不想再知道。我是一个孤星入命的人,父母很早就死了,只有一个哥哥相依为命。可能因为是孤儿,很小我就知道怎么去保护自己。我知道如果你不想被人拒绝,最好的方法,就是先拒绝别人。”影片一行进到这里,无论多少次无论情景季节,我便流泪不止。
     
          第一次是和爸爸一起看的。全剧过程,我俩互相一句话也没说,直到打字幕,两父女才吐出一口气。爸爸叹息一声,转身入了房,我还在对着电视机发呆。那时候有一个小男朋友,是个文艺青年,我兴奋地打电话说,王家卫真棒。是的,《东邪西毒》是我看的第一部王家卫作品,其后陆陆续续,从《旺角卡门》《阿飞正传》到《重庆森林》《堕落天使》,看了个遍,成了Wong's Fan。却从未问过爸爸看电影的感受,他的沉默不多见,我却没时间体会。
          大学三年级,春天。一个人去了趟北戴河,早晨和傍晚出去看海,其他时间一直在旅馆里看电影,看到何宝荣妖娆玩世,却无限脆弱地说“不如我地由头来过啊”;看到欧阳锋擦着酒壶面对天空,在倦鸟惊起的黄昏,说,“‘'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是想知道是不是不记得的时候,反而越是记得清楚。我曾经听别人说过,当你不能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你自己不要忘记。”——仿佛看见自己的绝望,心生恻隐。我相信何宝荣正是欧阳锋的来世,因为伤口而决绝,玩世不恭者的寂寞,最深最浓。
          那次旅行前,我和哥们在东门的永和大王聊天,到凌晨三点;我说冷,借了他的外套穿,拉链上刻着Malboro的字样;后来我上了一辆过路车,车的终点是秦皇岛,我一直站在抽烟区,也没抽烟,只是看着窗外;过道里有两个秦皇岛大学的男生,讨论着未来。4个小时候,我在北戴河下了车,让出租车司机拉着我找了家旅馆。
          耷拉着人字,穿着穿短裙走到海边,其实有点冷,街上好多人不解地看着我。面朝大海的灰蓝,就像现实一样赤裸,耳环被吹得叮当作响,打在我脸上。
          那时,在朋友眼里,在那个三番四次让我去坐着的列车乘务员眼里,还有楼下那家海鲜馆的老板眼里,我的落寞,也许一眼就能看见吧。
     
          四年级毕业前,窝在天津的家里看片,再次翻出白驼山人氏欧阳锋的故事。慕容嫣说:“我本想杀了她,但最终没那么做。因为我不想证明她才是,你最爱的人。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无论多不愿意,你也不要告诉我,你最爱不是我。”才发现,我们大多数人都只是独孤求败,爱不爱已不重要,伤痛久不能散去,只是因为自尊胜过了情绪,太爱自己。
     
          那片沙漠,就是来来往往的爱情。我一直爱着王家卫的这个比喻。深情淹没人如流沙,人在其中见到海市蜃楼,却不知那阕绿洲只是你我自己的倒影。我们依旧孤独如岛屿沙丘,以为融为一体,其实哪禁风吹潮动?
          只是每个人逃避的方式不同罢了。独孤求败完全沉溺于自恋;黄药师强迫自己遗忘,寻找替身;洪七不断尝试,即使不断失败,希冀“山的后面”;欧阳锋大嫂,是报复;盲武士是离弃与放逐。那么欧阳锋,则是用拒绝保护自己。背叛与情殇,如果是爱恋的宿命,凡尘俗世的种种故事,不过是由我们内心的脆弱,互相影响而形成的圆,正如欧阳锋的拒绝,造就张曼玉的报复;却再也无法与张曼玉在春天相见,黄药师只能记住自己最爱桃花,寻找一个一个女子,也是她的替身,正因如此,挑逗又伤害了独孤求败的自怜。伤害者与被伤害者,爱与被爱,仿佛就是因果循环的轮回。
          虽说Ashes of time,不过是王家卫借金庸故事人物的壳,写情伤,写欲爱不能。但若将它看成射雕的前世,却徒增悲凉意味。少年轻狂,都只是为情,欧阳锋最终回到了白驼山,感情和痛苦都已随时间化灰。你以为自己走向现实,也走向了淡定,闯了一番天地成就一段西毒传奇。感情打下的烙印与宿命,你却还是逃不开——命忌七数,在雪上与洪七交战,相拥而死——你以为自己早已遗忘,其实正因为有些事有些人,你紧紧记住了。
          我一直在西毒身上看到自己,不同的自己。如果说西毒是情之决绝,那么洪七无疑是现实、生命之决绝。欧阳锋重回白驼山,走入现实,是为爱而死;而洪七为女子断指,逆风而行,正是为爱而生。其实西毒北丐,才是对立的两个人,同样入世的路途,前者是悲观主义者的绝望使然,后者源于乐观主义者的自我麻痹。但终究,人生不过是一座山又一座山而已。其实我更害怕洪七的那种笃定与简单,大众眼里的这种“爱”,偏偏不是你我心中所渴求啊。所以你我都只是西毒欧阳锋,在沙漠前止步,或者弃绝一切,重回白驼山,做一个凡人。 
     
          当扔一把火烧掉身后,火逼金行,不得不上路,你我,才真正走上了人世间刀光血影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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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
          3月27,一个Redux版本要上演,其实时间不多不少,只是电影院里个个有故事的人,共同在同一情节中迷醉,心中所对,却如人海擦肩,千差万别。我的确想要体会那样的感受。每个人都有心中不同的王家卫,正是不同自我的倒影吧。其实从《花样年华》开始,再不谈Wong。不知是我心淡了,还是王家卫只剩下了空壳而已。去年看《蓝莓之夜》,我几度动容哭晕,散场后走出暗处,却什么也不记得。爵士还是爵士,杜可风还是那个杜可风,王家卫却不再。一个占据了我心8年有余的导演,如今要如何说起?旗未动,风也未吹,是我的心自己在动,罢了。
     
         回忆无可取代,我却不能割断今日。但《东邪西毒》之于我,确确实实,正如昨日已逝。Les Cendre du temps
    March 19

    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白昼在傍晚时冷却,请从我的手上酌饮温暖     我的手有春天的血液。
     
    从一本《外国象征诗精选》看到的,索德格朗的句子。记了多少年。虽然多年后才发现,这并不是北岛的译版。倒是北岛的翻译,让我感觉不顺口多了。  
       
        你寻找花朵,却找到了果实;你寻找泉水,却找到了汪洋
        你寻找女人,却找到了灵魂。你失望了
     
    这却是当年无法理解的结尾。那时的傍晚,洗了头会披着头发跑到新华书店;那时候的夜晚,老坐在安了防盗网的窗台上,看着楼层分割出小小的一片天。那时候写诗,写自己还没有明白的语言,都是象征派的影响,较劲似地要想出风马牛不相及的遣词。那时候妈妈泼冷水,说长大了,你就不会再写这样的情情塔塔。我和你爸爸,也都年轻过。
     
    转个身,发现身边的朋友,都是索德格朗的迷。有些难过,是因为我曾以为自己如此独特。读宋词发现范成大的《霜天晓角》,不过是每个文学青年共同的秘密。从Nirvana听到Ella Fitzgerald的旅程,不算短,只是快速飞奔的高速公路。灵魂本身就是如此虚空,执着的迷恋的,不过是时代残留的泡沫,这却是多久后才明白的道理?
     
    我从未迷上海子,也早就忘记了对食指的激情。他们有句子足以流芳百世,足够撼动我心。长在血泊中的不朽却是那么刺目,用生命强扭记忆,我敬畏,却无法贴近。索德格朗患了结核病,灵魂苍白而脆弱,在芬兰一个偏僻的村庄,写了一生的诗,死时31岁。不是自杀,不是天人交战遁入疯魔,仅仅是因为身体的脆弱——营养不良。从生到死的旅途,她最浓的痛苦,如今成为点缀我心灵的墨点,忧郁时拿出来一读,把我那些现实挫折再次发酵,寻得心灵的陶醉。
     
        没有多少大海的沙砾知道, 我是独自而来的,将独自而去
     
    我想,我是多么残忍,多么可耻。
     
    多年后,我听到一首Hiphop“我的灵魂不会讲故事,它不懂道理……你寻找一束花朵,我给你我的承诺……你寻找一个情人,而我给你我的灵魂”顿时在办公室里泪流满面。如此矫情地生活了14年的我,早就在某一次伤痛之中,理解了那个结尾,却又匆匆走入人潮轮回。
    现实给我最悲伤的答案,我奉还诗人彻底的遗忘。
     
    今夜是14年后,不整好,也从未计算过,我在KTV里唱歌。听到一句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曾经你写诗,曾经你寻找痛苦来体会生活的脉搏。如今你K歌,为流行歌感动,为迟来的体会感慨。
    原来那么多年的你,也没什么变化。强说愁,到掩不住现实磨合,两者间竟也没有什么差距。最贴近索德格朗的不是我也不是你,而是那一个为疯魔的灵魂。你一直最想明白的都是,如何能独有一个我。十个中只有一个,万世沙砾中的一颗。
    然而,独有一个我。
    February 23

    关于金阁寺,一些零碎之言(1)

    Part1,
    那天那夜。关了门关了窗,在夜深,却仿佛能听到了雪静静地下,堆积起来的声音。莫名其妙,就这样想起了三岛由纪夫。
    《雪国》与《金阁寺》,有那么一点相似,最动人的部分,均是小说的最后一句。
    雪国——岛村看见叶子从燃烧的屋子上坠落,一回头“银河像是唰地一声,掉到岛村的内心中。”
    金阁则是——我奔跑着……终于停下来,回望金阁,浓烟滚滚。我把准备用来自杀的药扔向深渊,抽了根烟,心想“我要活下去!”
     
    金阁与叶子,都是理想“美”的终极。三岛要一把火烧了金阁寺,才能活;而川端则是因为叶子在火中死去,而要彻底忘掉世俗。
    据说三岛和川端康成是莫逆之交,前者切腹而死,后者不日后追随;两人同样,醉心于人生的悲剧,又为成全悲剧的美而死。
    然而,两本小说书写的却是,相反的两种人生境遇——
    川端的痛寂静无声,虚无地渗入内心;而三岛由纪夫的痛,是生的欲望,如夏夜惊雷。
     
    却是《金阁寺》。那天我正坐在深圳回梧州的大巴上,电视放着桃色的粤语残片。继续翻三岛由纪夫的小说。看到这一段,“我”、重病的父亲、母亲、母亲家的亲戚共睡一床,夜半醒来,“我”看见母亲与她的亲戚在苟合,无法发一言。忽然父亲压住咳嗽而产生的不规律呼吸灌倒了“我”后背。“我”知道父亲醒了。
    “忽然间,十三岁的我睁大的眼睛被一个巨大的温暖的东西遮挡住,什么也看不见了。旋即我明白了,原来是父亲的手掌从后背伸了过来,遮挡住了我的双眼。”
    “把我所看到的地狱遮盖起来了,那是来世的巨掌,不知是出于爱、慈悲还是屈辱。”
    “对于这手掌,这人世间称为爱情的东西,我如此忘不了要忠实地复仇。”
     
    正是《金阁寺》。当时我狠狠捂住了嘴,不让自己哭出来,在一片王晶式的笑语中,泪流了一手。
     
    也许无法完全明白这种感情,毕竟,我没试过做亡国之民的滋味,从来没有这般深重的家国情仇在心头。
    但我却确信,那一刻,记忆的触手被用力拧了一把。
    谁没多少有些体会呢?在我们第一次面对“生”之恶时,也就是第一次受伤之时。
     
    父亲用手掌挡开了地狱之景,用金阁之美阻断我走向生的耻与欲。手掌是爱,金阁则无疑是虚无的理想吧。
    对生之恶的复仇,是要投入恶本身。于是,小和尚在下雪的清晨踩踏孕妇的腹部,终于,一把火烧了金阁寺。
     
    决绝的“生”。生存的感觉,只有在垂死挣扎时,才那样明显,那样震撼人心。死与生的巧妙联立,竟是如此。
     
    我的确没有能力写三岛由纪夫。
    December 31

    性交后,动物均忧伤——悼文一篇

     
     
     
     
    如题,是卡夫卡的那么一句名言。
    12月25,是唏嘘的一天,我想起了科仓辽笔下的立花彩香,想起了拉伯雷-卡夫卡-昆德拉的三位一体,也就想起了三人关于性与媚俗的相同命题,还有巴奴日那句“只要天下的窟窿眼没有全部堵上,那么我就要结婚。”
     
    巴奴日总是那么放肆,颠倒黑白振振有词,却总透着一股彻底的悲怆。浅薄者如我,却是因为昆德拉才初识拉伯雷极度癫狂中的感伤,昆德拉一直嘲笑严肃的小说阅读者,但谁又能说他不是在严肃地重写“巴奴日传”,一遍又一遍?拉伯雷笔下的巨人庞大固埃,展开舌头就为一个军团的人遮雨,口腔里藏着三四座城池,屡次撒一泡尿淹死无数敌军,战无不胜建功立业——正是拉伯雷心中的世界“正道”,象征着日神的男性光明与尊严;庞大固埃最好的朋友却是这样一个破落痞子,赖帐揩油巧舌如簧,偷女人偷不着,刚结婚就做了乌龟。这个巴奴日,总在挑战常识,总是头破血流,却永远贼心不死,义正词严。有那么个情节,拉伯雷自己忽然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故事中,爬进了庞大固埃的体内,旅行了一段,出来巨人赏赐给“我”一座城池,但这座城他早就赏给了巴奴日老兄。
     
    无疑,巴奴日就是拉伯雷自己。是他在现实中的一股清高又万般无奈,只能自嘲,却还是只能像巨人身体里的粪球一样死硬。入夜后压抑的欲望与气结终能吐送,任幻想驰骋终有了个庞大固埃,可将那些鄙薄者媚俗者一一清算。伟大与卑微,高贵与下流,疯狂的嘲讽与暗自感伤——总不过是人性难分的两面,只能概叹黑格尔理论omnipotence omnipresence。奇怪的是,巨人似乎不存在性问题,一如圣经言说virgin mary怀耶稣的传奇——“高康大生庞大固埃”,一笔带过,似乎理当如此;但是巴奴日的性问题却占据了全书三分一的章节,他雄辩滔滔论证裤裆里的蠢蠢欲动,他设计让饥渴的老寡妇们嫁了人,他遍寻文人雅士提问“我该不该结婚?”他说,他想结婚,想让自己的那根找个归宿,但是“我又害怕做乌龟”——就借着这样一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拉伯雷写出了各式各样的人生与迷茫。
     
     
    性,就是这样。没法出现在巨人庞大固埃的英勇事迹录中,只能充当野史诳言巴奴日之辈的谈资,上不了台面,却又扰得大众心乱纷纷。它无所不在,就像巨人四处征战的人生中总少不了巴奴日的露脸,却又在语言中被禁止,成为默会,正如乌合之众对巴奴日的轻视与嘲笑。巨人与小丑,正是以性之名,成为双生双面的整体。性,似是最肮脏的词语,又正因此成为最纯洁的存在。
     
    12月24晚,我们一群男男女女在女人街吃饭喝酒,庆祝平安夜的到来。不知为何就聊起了日本,话题急转,马上就到了你。
    先是几个男生抱团,窃窃私语,女生笑曰,饭岛爱早就过时,我们还不如聊聊武藤兰小泽圆。男生初时略惊异,旋即总结,原来大家均是性情中人江湖儿女,对你如此熟知,人潮中总有高手深藏不露,自愧不如……。大家为你举杯,在笑与沉默中了解彼此。就在那个下午,其实你就已离去。却是在隔天清晨办公室里才看到了消息,编辑部炸开了锅,唯一唯一的话题就是你,Iijima Ai,饭岛爱女士。
     
    性和幻想,均如昙花在暗夜盛放,吸纳盛夜的污垢,张开躯体的纯洁。这两个深植人性,催动我们前行的领域,如此相似,又如此密不可分。它们是你力量的扎根之处,却又是腐蚀你人生的泥淖。你深深侵入了性与幻想这两个领域,不分国籍地摇曳在欲望之瞳深处。
     
    男人熟悉你,就像熟悉他们焦躁的右手与某段孤独的清霄时分,说他们在悼念你毋宁说他们在悼念自己青春岁月的死亡;女人总会说一句羡慕你,三分认真三分暗嘲,更多却是唏嘘,如落花般的人生,究竟该将深闺怨恨锁在铁槛寺,还是学你般绝望地寻欢?却没有人熟识你,无人知大久保松惠是何人,饭岛爱获得万人慕恋,大久保松惠却从未寻到真爱;因为不被理解,未到17岁饭岛爱就离家,憧憬着外面世界的相遇相知,憧憬着“爱”,反反复复多次你才知道这世界的真理,竟不过是“爱上饭岛爱不是爱”,被世人熟记的胴体,你急欲摆脱,“无论是哪个身体终究会消失的。如果有这么一天来临的话,就随它去吧”,你如此说。直到盼来死亡,“如今她才以大久保松惠的身份回到我们亲人的身边”,你的父亲则如是说。
     
    人生的攻城略地只能是个死局般的循环吗?
     
    不断侵占,又不断缺失,总是同一过程吗?
     
    因为心灵孤渴,一生都在向前寻找,逃离的最终才知道,最想寻到的恰就是那个逃离的原点,不过是用香烟在天空划了个圆圈。“我爱原本我觉得很脏的地方。我想爱抚你那丑陋的地方。”——是否,正是基于这样的觉悟?太多绝妙的讽刺,在你的我的人生里,不敢问不敢问,怕是一说就错。
     
    如果说巴奴日用性对抗着世界的陈腐,那么你则期望用性抹去内心的蛛网,但这两种挣扎终是殊途同归——“背叛是永劫回归的循环,一旦开始背叛,就永远无法停下”,萨宾娜一生都在逃离沉重的生活、历史、意义,甚至墓石压在身上的那种力量,但在人生终点孤身一人才体会最无法承受的沉重“是生命中的轻”。性的对抗总是如此,无论对象是谁,最终你只能找到初衷的反面。你,离自己越来越远。
     
    在你离开的这天,无数人悼念你,缅怀你。无论是假意言辞还是轻浮讽刺,如今你只能照单全收,但我们何尝是在悼念你,我们是在悼念某一部分的自己,那一部分只属于自己,从不表白于人前。那一部分人人不同,却是人人共有。饭岛爱不是你,却是我们自己。有人说应为你刻上这样一句墓志铭“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样一句轻浮僵硬的话怎能显托以你的柔软与复杂。
     
    25晚,我第一次读《柏拉图式性爱》,才明白这一名字不是讽刺的对比,而是决绝。正因极端决绝地寻求柏拉图的善,才会走入万劫不复,正因为对美好长存心中的执念,才化为魍魉。
     
    果然是这个欲望代言人的词句能配你:
     
    一篇读罢头飞雪,但记得斑斑点点,几行陈迹。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有多少风流人物?盗跖庄蹻流誉后,更陈王奋起挥黄钺。歌未竟,东方白。
    December 25

    性交之后,动物均忧伤

    如题,是卡夫卡的那么一句名言。
    今天是唏嘘的一天,我不但想起了卡夫卡,想起了仓科辽笔下的立花彩香,想起了拉伯雷的巴奴日,还有那句“只要天下的窟窿眼没有全部堵上,那么我就要结婚。”
     
    巴奴日总是那么理直气壮地放肆,
     
    (校稿中。。。。晚上再写)
    September 19

    毛姆,幽默是因为体会到悲

         Austria铁路
     
      一年前,我在巴黎回布鲁塞尔的地下大巴站,La Defense,那个荷兰杂技场工人坐到了我旁边。他让我想起豪夫童话里黑森林的“荷兰鬼”,高而黑瘦,尽显沧桑的脸,穿着古怪的菱格喇叭裤和猎人背心,背后一个沉重的大包。然而他用比整个圣日耳曼区的人都标准的英语向我问好。
      
      大巴晚点,荷兰人撺掇我去地上看看,说在他心里,La Defense是巴黎最美的地方。我不禁暗笑,半信半疑地从地下停车场走到地上。却吓一跳——我竟从不知这个巴黎西北一角,充斥着落魄行人与穷背包客的地下大巴站上方,是如此一派精英人士的景致。
      
      两个来自陌生国土的陌生人,小心翼翼的交谈竟有几分相投。开往阿姆斯特丹的大巴上,他跟我聊起小说,说的是毛姆——The Moon And Sixpence。
      
      鹿特丹与布鲁塞尔,其实是同一辆车、同一趟旅行中不同的两站。我纳闷欧洲底层人的人生,他也大概纳闷亚洲人到处转悠的人生吧。然而,廉价的大巴,包容了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的投缘,在打开车门时只需要纷纷散开微笑道别就够了——这种唏嘘多像Naipaul在《自由国度》的开篇就写到的情节。
      
      然而,这一切并不奈保尔,却是S Maugham,那么幽默而狡猾的毛姆。
      
      回国后就买了《刀锋》重读,还是那样淡笑着的拉里却终于在我心里涌起了温暖之感,不禁叹息太早与毛姆相遇,也太快与他告别。说起来,其实Maugham也没什么不好懂的。任何人欣赏毛姆都毫不费力,适当布局的情节、简洁顺畅的文笔、适度的批判性、旅行色彩、幽默却安全——一切简单的好他都拥有,最难能可贵的是这些“好”不深不浅恰到好处。他的小说就是生活本身,篡改的只是自己——那个冷静客观地看着俗世沉浮他人挣扎的“我”。《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如出一辙,刻薄社会的媚俗,个性的难存;《剧院风情》《寻欢作乐》和《面纱》写女人的脆弱与动摇,看似只关风月,却算是他自己逃逸的证词。也只有在《人生的枷锁》里,他才梦回到自己的身边,克制却带着喉咙里的哽咽,用更深沉的语言强迫我们的思维。
      
      无怪,毛姆在他的时代仅仅是个一流小说家,评论家多有鄙薄,说他学不会深刻的隐喻;而到了“独立时代”,却越发对味,成了我们的朋友兼导师。也许深刻透彻悲怆是他们世代的狂妄,而独立逃避平淡则是我们透支得过多的商标吧。这就是我在初高中读毛姆的感觉——故事阅读,快感不逊畅销小说;人生思考,不涩不厚,却也不浅薄。当时的理解,就是100分了吧。
      
      读《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刚回国,找工作。虽然似还沉醉在El Greco的画里,现实已经不顾一切向我袭来。面对世界的运动,我就像是个静止的石膏,在光的流转中退却,才发现欧洲之行不过是暂且逃避的岁月,世界并不会因为我的欣喜与沉醉发生变化。身边的同学已经纷纷迈向白领公务员的社会化光明,而我却恐惧那些光线不过是有着开关的探照灯,而不是阳光。那些为喜欢而喜欢,为好奇而好奇,为自己而去奔跑的理想与心气,刹那间在同辈人中全部蒸发殆尽。原来大学生活只不过是保护我们心灵的最后一块围墙之瓦,而不是让我们寻找到心灵的地方。别过后,灵光消逝,只能忘却。而更多人毫无芥蒂急不及待地抛却了灵光,投入世界的征战。现实与理想这对最滥俗的命题,这才在我人生里头一遭地展开,我比照小说里的痴狂,曾经那样感叹过。
      
      然而,无论是Strickland还是Larry(许多人心中的高更与维特根斯坦),都只是毛姆对“独立”精神的符号化幻想。或狂妄执着或淡薄超脱,这两个最伟大的主角似乎却成了毛姆塑造的人物中最不成功的两位——太空灵,作家与他们的对话仿佛就像隔着深渊的呼喊。说他们是作家对独立自由的诉求,还不如说只是一种感情上的倾向。梦与理想,也许不过是俗世幻想中的冷酷仙境,我们只知有桃花源,却不知其在何处,也不明其生活的细节。无论是在Moon and Sixpence还是Razor's Edge,最生动的都不是作为理想彼岸的主角,而是拥有七情六欲的配角们,是Isabel对物质与现实的热爱,Elliott可笑的虚荣,或者是Stroeve对艺术缺乏天才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最会写群戏的毛姆让他们在对谈中交锋,在宴会中聚拢又分道扬镳,现实的多面体自然一一展开。而他一直用三分醉眼观望,或许是想用Isabel的世俗精明对比Larry深沉的天真,又或许想从Stroeve身上反差突出Strickland迥异禀赋在心理上暗面,然而终究不过是让人们爱上Isabel,而不是皎洁的Larry。
      
      如是,Of Human Bondage脱胎而出,究极而言,人生之枷锁现实之牢笼却不过是毛姆一以贯之的命题。Carey一出场并不是那么讨人喜欢,小说在前半步同样难以阅读。它一改毛姆往日酒醉似的尖刻讽刺,变成了罗曼罗兰沉闷的调调。Philip生就比他人更困在桎梏之中,畸形的脚、失去双亲、牧师家庭的信仰与冷漠,这一切是他的命运他的枷锁,他的脆弱。不妨将整部小说看成是人生枷锁的种种面相以及毛姆的反抗宣言——从存在主义到后印象派,从海德堡哲学到巴黎学画的日子,Philip Carey在前半生拼尽全力的,就是摆脱身体、家庭、宗教、激情迷狂、梦幻与平庸的束缚。
      
      固然,超脱生之困惑、人之极限,这种将自己重新铸造成另一个“他者”的理性节制的力量,常让我们涕泗纵横,因为这暗示着我们灰暗自身的可能性。我们的世界对反抗者、超越者力量的塑造亦从未将息,我们爱主,我们崇拜超人,我们神化英雄,我们敬仰诗人自杀,其逻辑极致就是死亡与永恒之双生——抛却肉体才能获取自由,而这种神性美学同样缠绕在经典小说的梦境之中。但若小说仅停留在前100章崎岖经历的描写,那么不过平添了另一个克里斯朵夫,这也许是不少毛姆迷忽视《人生的枷锁》的原因——造神从不是这个狡猾老头的专长。
      然而,毛姆用后几章的回归轻轻扳倒了前面所有的内容。Carey迅速放弃了绘画,不再为不能抑制情欲迷狂而羞愧,回到医学院从医。放弃了前百几章一直喋喋不休的梦想(当一个游医,到西班牙去旅行,自由呼吸与思考)——他向那位温情的姑娘求了婚。漫长的反抗与成长之途,较之Carey最后回归现实的决定,两者在书中的比重九牛之于一毛,乍看有些愕然。有人说这是毛姆少有的一次宽容,他在心里为自己送上一条未曾走过的平凡而幸福的俗世之路,这个自传式小说的书写者自身,却从未得到过这样一种结局,毛姆在自己的人生中走的是文学创作的路,他爱男亦爱女,更爱青春的肌肤与胴体,他终其一生在游历中寻找自由,或是逃逸,从来就没有回到“现实”之中。
      
      为什么Philip Carey的终局如此?答案再也不会是毛姆的心情,而不过是我们自己对现实与理想关系的一次次阐释。那,是否有人如我现在般,将反抗看作另一重枷锁?
      挣脱与超越是一出哥特式的悲剧。使仰望者感到渺小、恐惧、敬仰的穹顶高高指入云天,那是抛却肉身——牺牲的悲剧;彩玻璃讲述传奇,传奇却只将微弱的光线抛入教堂信众心里。恐怖钢琴声中芸芸众生,依然在昏暗中挣扎。新约故事的命运不过是自由的背反——寻找自由的一群人,自由的引领者、罪的救赎者来临,救赎者牺牲,最后带来每个人沉重的十字架。挣脱的努力走向了意愿的反面。
      
      坎德博雷是毛姆的十字架,无疑,然而飘渺的逃逸与背叛却并非解脱,正如某个鄙弃媚俗却偏成为媚俗大众所爱的作家所言——背叛是个轮回,一旦开始就要不断循环下去。没有终局,反抗的未来不是湮灭在俗世中,就是走向不能承受的漂泊,毛姆显然是后者。而他希望Carey走向另一种结局,能抛却自由这个空洞符号的诱惑。当自由本身作为心灵的欲望不断啃噬,我们又凭何幻想能达到未尽之境(就像绕绕缠缠的佛诘,一切皆相,不可执着,甚至对不可执着的念头,也不该执着。)回归是最终释怀,是毛姆俗世与梦境的握手言和,或许正是如此。
      
      这种猜想也许太过,尤其多了我自己的色彩。终其而言,毛姆不过是个醉眼朦胧的老头儿,颇清高,但是却真真切切地爱着这杂乱的现世,于是三分醉,七分醒。可以惊异他笔下最让人动容的角色全是女人(须知他那暧昧的性向),女人的任性无常虚荣脆弱、情欲情痴、甚至无知都被他一眼看透。然而这些妙人儿却真真比Larry,甚至Carey之类严肃生活的人要得他的欢心。从他惊人的短篇Rain到为人乐道的Cake and Ale,女人张狂与贪婪的情欲都被他尖刻地嘲讽着,却也是真诚地称颂着——这种矛盾总被归为双性恋的作用力(一方面他对女人有敌意,一方面又为她们所吸引)。然,恶与美难道不是从来就一卵双生吗?青春坦率与狂妄无知竟不是一物两面?女人——作为“不存在之物”(拉康所言)——是毛姆对自身对生活理解的镜像而已,生活原就是这副模样,贪婪无常,又充满冠冕堂皇的藉口,却正是这样生生不息,永远无法被几个人几句话几次振臂一呼而扳倒。你可以嘲讽,却难以忘却,只能更贪恋在其中的挣扎,因为这就是生命的源泉。
      
      深情的Walter死了,Kitty在一次耻辱的性爱后自由重生;Edward在喧嚣与孤寂的追捧声中死去,他的创作却早在Rosie私奔时就死了,而Rosie在纸醉金迷的美国找到最爱;Julia为自己假面具的生活找到了意义,Sophie不用再作抹大拉,可以沉醉与酒和死。毛姆喜爱的人物终会在结局中找到自己一直想要的东西,心满意足,她们碰巧都这么像毛姆的文字本身——心灵的一部分早就超脱了尘世,纷繁世间看得通透看得悲痛,却无法割舍,一如既往在这杯苦艾酒里醉生梦死。
      
      毛姆向来是冷嘲的,甚至是幽默的,而幽默何尝不是悲伤的表面?只有体会过生命苦痛却刺不破生之欲望的人,才能写出喜剧吧。
      Of Human Bondage的最终章,看着医院里形形色色的病人,Carey感叹人生苦难的不尽相同,“宽恕他们吧,因为他们对自己所为毫不知道。”
      
      毛姆一生的挣扎,在Canterbury的回首中回到了原点。
      
      自我救赎是刀锋,“剃刀锋利,越之不易”。
      
      想想跌宕的人生,只是为了追求终未达到的自由,却多想重回Canterbury天真的时光,不管要经历多少次相同的折磨,也愿意再一次投入生活残酷的怀抱。这一切的情感不正意味着,我们所经历并非毫无价值?我们终未抵达,但又终可以用笑来代替,那数不尽写不完的愁。
      
      
      荷兰人当时背着一个黑色帆布包,沉而鼓,他说里面是个雕塑,捎回去送给朋友。和他站在一起,我还到不了他的肩膀;穿着率性破旧衣服的欧洲人,以及一个睡了几天机场的亚洲背包客,我们这样一对古怪的搭配,从La Defense飘着嗖味的停车场走出来,到了地上。现代主义的建筑——新凯旋门,我这才想起了这个不在游览计划中的景点。他拉着我走到着全透明的钢架结构下,对,这中间,向远方看去,正对着的就是正儿八经的老凯旋门,仿佛是对历史的呼应,又或者是新巴黎人的象征与抗辩?
      
      那时晚风起,来来往往西装革履金丝眼睛,漂亮的男女学生,体面优雅的老太太。荷兰人和我坐在台阶上,评论一个红黄蓝辉映的雕塑是不是向伟大的Miro致敬,我问杂技团工人为什么会知道Miro,他问我中国孩子为什么能说英语,这两个问题,都很笨。
      
      然后车来了,我们跳上了车,一个回家一个去往下一站。我累得睡过去,间或插几句话——阿姆斯特丹,我说,我不喜欢那种浮躁,而他说,一个城市,总是会有它的多面,即使是布列塔尼亚。
      
      我总能想起我和荷兰人的对话,我得说,这不是奈保尔小说里的情节,真的,是毛姆。就像那句天下人都懂的法语,塞拉味。
    September 01

    Kind of September

    xy出差去了,没手机没闹表的我就只好每天自然醒了~不想迟到的话,垫着小席子睡在阳台落地玻璃窗旁边,堆起的书和CD当窗帘好了。

    在6点阳光渗进眼膜的时候醒来,会看见白茫茫一片,眩晕着挣扎着的身体,残留着睡了一夜地板的迟累。而今天却是在一片深蓝光芒的抚慰下睁开眼,恍惚以为是黄昏,又疑似水族馆,难道是海边木屋??终于明朗地醒过来了。

    我一直都喜欢的北京初秋,要来了么?
    今天是9月的第一天啊。September,有什么能比这个名字更温暖、摇曳、抒情而淡忧呢?这个充满了精致又矫情劲儿的名字。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我一直以为Try to Remember会是Nat King Cole所唱。而事实上,却是OFF-broadway一出音乐剧名曲。剧的上章“反叛”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古典情节——两位比邻而居的父亲为使彼此儿女相恋而设下骗局,砌下砖墙互不理睬,只因——儿女总会反叛父母,但居然真如两父亲所愿,两人相恋;而下章急转直下,儿女知晓骗局,一人走向现实,一人转爱他人,不过幸好,一人被现实所伤,一人被新欢所伤,最后再次重聚。

    OFF-broadway属于非主流剧的源头(相比OFF-OFF-broadway的先锋身份),但怎么看这个故事都有点无厘头。偏偏它又是全世界公演次数最多的剧,流传下这首浪漫悠长的Try to Remember,确实有点意想不到。

    也许正如剧情所写,纯真美好的爱情村来就不属于现实世界,而仅仅是父亲的愿望、避世的渴望、又或者,女人的幻想吧。

    正如歌词所写九月的美好——如你如蜜,麦的金草的绿,有你的生活像慢怕爵士,但即使慢慢30天每天24小时地流,幸福还是会走得轻巧。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Kind of September,只不过是心里最美好又从没真正抵达过的那块国土吧。九月是记忆,十二月去怀念时才能体会到火光的温暖。
    Although you know the snow will follow.
    Deep in December it's nice to remember.
    The fire of September that made us mellow.

    所以还是贴切的呢,这个九月的爱情故事就叫“Fantasticks”,异想天开。
    美好总在怀念中。

    北京的9月总是是我怀抱着许多的期望,逐渐接近的迷笛音乐节、我的生日、十一假期、树叶变色。天空湛蓝。
    但更是每一年,对某人某事怀念的一抹闪光。
    June 09

    叛逆的圆舞曲

    三本书的十年:《坎德博雷故事》、《十日谈》、《人生的枷锁》

     Image:Sandro Botticelli 075.jpg

    《十日谈》早在初中就当淫书读过,借一本《坎德博雷故事》读读看——却是在毕业之前穷尽借书卡的念头下萌生。算一算之间,似有十年。

     

    这两本老气横秋的故事集,一直被文学史研究者拿来并列比较,除去其中一些共同的故事内容,更因两者强烈的时代特色——中世纪后期到文艺复兴之间,人们受制于基督的律例,但却开始蠢蠢欲动,不稍干些荒唐事说些荒唐话不罢休。两本都借用民间故事集的手法,假借事件之名行奇谈异论之实,但又无法全如《一千零一夜》的赤裸描写般无法无天;两本都嘲笑陈规旧俗,有教士的淫荡洋相,有悍妇的诡计魅惑,有老掉牙武士公主的费尽心机。

    对我而言,这两本书都是上海译文在我出生前一年所出网格书。十年前读故事书,震惊所谓意大利文坛三杰的Boccaccio所写,竟是如此欢场之事;十年后读坎德博雷,似曾相识,却开始对风流韵事如此轻描淡写大失所望了。曾经沾沾自喜,少女时代就读劳伦斯与老莎,比同辈要知文字之色。如今再惊世骇俗的故事都淡然,往来十年,竟不过是自己一直迷恋着老气横秋的生活与文字。

     

    Chaucer1372~1373曾于意大利旅行,DecameronCanterbury Tales两书间的相似性就引发了后人对他与Boccaccio之间交往的想象,不过,凡是故事集,不是写下异国奇闻,就是记录坊间插科打诨的段子罢。中世纪后期天主的恩威依旧,甚至因为摇摇欲坠而更生束缚之能事,但越在道德律例的轮下,世俗阶层更是要在语言上变本加厉,如脱缰野马(这本是福柯在《性史》中所讲的道理——权力对行为的压制,反而生产语言的感官刺激)。ChaucerBoccaccio,用了类似的故事,大抵也是当时民间盛传的段子而已。

     

    细细比较两书,很快就会抛开由怀旧引发的熟悉感。如果将Decameron看成净化了《一千零一夜》那些是非不分的情节与露骨艳情描写的基督教世俗版,那么《坎德博雷故事》则像是毛姆《刀锋》的先驱。Boccaccio的用意还是在大肆讲故事,用不同形状的传奇宣扬新道德,嘲弄教士、妒夫与痴情汉;Chaucer却是个观察者,他隐藏在形形色色的人之中,通过每一个故事揭发讲故事者的性格、秘密与欲念。

     

    七女三男远离黑死病的魔爪,躲在佛罗伦萨的乡间撒欢,这一“与世隔绝”的境地标示着Decameron中世纪的宗教性文化传统,这当然是Boccaccio有意的摆布——“七女”代表女子世俗/精神的七种美德,“三男”代表人类思维中的理智、精神与欲望的三分;“十日”暗示着世俗/宗教生活的规则。故事随每日不同的命题展开的Decameron给人工整对称的美感,其格局不知是受经院经典的影响还是来自于意大利美学的思维方式。十日过去,人物渐渐被忘却,故事在Boccaccio的手中成了哲学命题的旁征,剩下的只有隐喻。

     

    Chaucer的故事却是人物的注脚,不同阶层的人因为朝圣之旅聚在一起,用讲故事的方式吵架消遣。磨坊主嘲笑管家当了王八,管家气呼呼地用磨坊主被青年学生戏弄的故事还击;游乞僧指桑骂槐,在他的故事里,教堂杂役被魔鬼掠去了灵魂,而杂役则讽刺游乞僧到处骗财,最后反被老人捉弄。每个人讲故事的方式也是大相径庭,武士沉浸在中世纪传奇的浪漫熏香中,商人水手的荤段子多是活泼而下流,女修士道貌岸然以布道的方式讲索然无味的牺牲故事,Chaucer本人也在其中,他将自己描写为一个沉迷于对仗古诗的文学青年,押韵的故事刚讲不到一半便被人不客气地打断。每个人的说话当时与故事内容都成为那个阶层的另一番描绘。Canterbury更像是现代意义上小说的模样,它的本身就是一个故事,一个各阶层群像的大集合。

     

    到底是英国文学的传统,还是偶然?——毛姆的Razor’s EdgeCanterbury Tales之间有相似的手法,通过人物叙述的经历表现个性,对抗性的群戏,通过人物比较而非情节来为主角标定命运——这是手法的类似,或者不过是我醉心Maugham小说的牵强发现?于我而言当然不得而知。有趣的是,五百年后,同样一片岛屿,这个写故事的人将Canterbury看作其“人生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同样是关于“坎德博雷”的故事,只不过这次,是一个人,一生,历经的种种困惑而已。

     

    五百年前Chaucer让林林总总的人走向一场“朝圣之旅”,而他们途中所述种,却似在心灵之上划出一条与旅程方向相反的箭头,一首因叛逆而倒着跳的圆舞曲。五百年后,Maugham,用克制写下其长达三十年的朝圣之旅,从身体到心灵都挣扎着要从坎德博雷的原点中叛离。Canterbury不再单纯是基督教教义的束缚,在世俗化、个体化后的世界中我们见证了更多的枷锁——身体、欲望、从众、屈从于生活的脆弱。而更重要的是,Chaucer的故事在到达后曲终人散,Maugham却为自己编写了一个不属于他的结局,选择甜蜜的枷锁,而不再是漂泊与出走。

     

    Chaucer在晚年用最后一篇牧师的训导作为故事结尾,成为Canterbury Tales的反悔词,他祈求天主对其叛逆的宽恕。而Maugham在菲利普向莎莉求婚的最后一章前引用了Luke gospel的一句话——“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这是菲利普选择宽恕他一生的所爱与所恨——米尔德丽尔——的所想,这也就是宽恕他自己的欲望本身,这可看作Maugham对菲利普走向婚姻(而非出走塞尔维亚)的一个交代吧。

     

    叛逆的圆舞曲,最终是和解,与天主规训的和解,与自己脆弱欲望之间的和解。在曾经的我看来,这也许应被成为“妥协”。那时,我与Decameron是投契的,喜欢用概念去挑战,喜欢“反抗”一词背后的青春激扬;而十年之后,我仿佛更欣赏残缺的Canterbuty Tales,故事未能讲完,不要紧;一本书到终点,改了初衷,也不要紧。因为后者更现实,而前者,只是学者们高调的想象。

     

    坎德博雷,是多少人与脆弱人性的对抗与疏离,又是多少人对自己“生来畸形的一条腿”的释怀。

     

    曾经我欣赏叛逆,如今我欣赏叛逆后的妥协,仿佛认定这是我叛逆圆舞曲的最终章。

     

    May 26

    春消夏懒

    大半年没写过半个字,
    越是这样,在打字的时候越心慌。
    字变疏,人又懒,又因对自己的期待而惴惴不安,连一句话都不能顺顺溜溜说出来了。
     
    荒与慌,竟是同一种状态,同一种感受。
    心空旷,野草蔓生,只是生活状态的另一面而已。
     
    朋友从善意问起到督促,再到焦急,终于被我懒懒的状态激怒了。
    昨夜睡不着,心如蚁,在MSN上挂着时,又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写字。
    还是答,很快就再写。
     
    对它期望越高,焦虑越重,越提不起劲。
    想来想去,顺其自然,先下笔再说吧。
     
    (抱歉,写完才发现,竟然是梨花体)